引言
我们向阁下收集资料,本著充分符合规管处理个人资料的香港法例第486章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政策。个人资料是与一名在世的个人有关的,并从该资料确定该个人的身分是切实可行的任何资料。在处理个人资料时,我们将确保我们的员工遵守香港法律规定的保安及保密标准。
此声明解释我们就收集、保留、储存和分享个人资料的惯常做法。
收集个人资料
为提供服务、活动及设施我们将不时向阁下收集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阁下的姓名、年龄、称谓、职位、地址、联络号码(包括流动电话及传真号码)及电邮地址。
我们亦可能产生及编制有关阁下的资料。阁下提供的或我们不时产生及编制有关阁下的个人资料及其他资料统称为「阁下资料」。
阁下资料会按当时指明的指定用途或此声明列明的任何用途处理。该等用途包括但不限于:i. | 提供服务、活动及设施及处理有关的申请或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处理捐款、参加教育或保育活动及教育课程的申请或「基金之友」会籍的申请、运作我们的网站及有关的行政、管理、运作及维修事宜; |
ii. | 与阁下沟通,包括但不限于回应阁下对资讯、服务、活动及设施的要求; |
iii. | 设计及提供比赛、游戏、抽奖、推广、意见调查及/或节目; |
iv. | 使阁下能够从我们的网站向朋友发送有关所选网页的电邮或电子贺卡; |
v. | 促销产品、服务、活动、设施及其他标的(详情请参阅以下「在直接促销中使用阁下资料」部分,阁下可选择不接收促销资讯); |
vi. | 订制阁下于我们网站的体验、显示阁下感兴趣的内容、利用与广告商(在不透露我们网站的个人用户的身份的基础上)综合分享的人口数据根据阁下的喜好显示内容; |
vii. | 诊断我们伺服器出现的问题及使用阁下的互联网协定地址管理我们的网站; |
viii. | 进行内部统计研究及分析; |
ix. | 在香港境内或境外适用的任何法律、法院命令、指令、守则或指引要求下作出披露; |
x. | 调查及处理涉及保育基金,或我们的任何客人、捐赠者或网站使用者的投诉或个案;及 |
xi. | 预防、侦测或调查可疑或非法活动。 |
阁下可自行选择提供个人资料或任何资料,但若未能提供我们要求所需的个人或其他资料,可能会导致我们无法处理阁下的要求或提供阁下要求的服务、活动及设施。
阁下有权选择不接受在直接促销中使用阁下资料。阁下亦可随时发送电邮至 opcf@oceanpark.com.hk、致函下列地址、致电(852) 3923 2300 或按直接促销资讯中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络我们,更改阁下有关在直接促销中使用阁下资料的选择。
我们将对阁下登录我们的网站作出记录。记录会显示阁下电邮地址中的域名伺服器地址部分及登录网站详情。我们只根据域名伺服器地址收集有关网站访客人数及类型的综合资料。我们使用该资料编制有关我们网站使用量的一般统计资料,我们亦可能在出现非法使用我们网站的情况下披露该资料。
我们目前于我们的网站使用由一家第三方公司为我们提供的cookies。Cookies以一个随机、独特的号码标记每位网站访客的浏览器。Cookie只分配号码,并不会收集或披露有关使用该浏览器人士的任何个人资料。通过记录该等编有独特号码的浏览器在网站上的位置,我们便能在协助我们分析该等资料的第三方公司的协助下,研究网络流量模式及改进我们的网站。
个人资料的准确性
在可行的情况下,我们会使用一般可用的方法核实向我们提供的个人资料。例如在为小童会员作活动报名时,申请人必须出示有效学生证或学生手册以供核实。如以邮寄形式申请,则必须向我们提供有效学生证副本,而我们可在活动当日要求核对正本。
捐款人、「基金之友」会员、保育基金的教育或保育活动参加者可直接致电(852) 3923 2300 或致函至香港香港仔海洋公园香港海洋公园保育基金改正或更新其个人资料。
保安
我们将根据收集资料的类别,就互联网上收集阁下资料使用适当的安全加密系统。唯没有百分百安全措施,其他人可能会截取阁下发送的资料。
我们亦会采取适当步骤保障阁下资料在我们持有其间的安全。步骤将包括密码保护及其他电子及实体保安方法(如适当)以求确保只有我们获授权的员工方可查阅阁下资料。该等员工知悉此声明的条文及我们按此声明对阁下的责任。
除非在此声明内列明、在收集资料时通过我们的收集个人资料声明通知阁下或阁下事先同意,阁下资料并不会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我们并不会为商业用途出租、交易或出售阁下资料。
互联网连结
此声明只适用于香港海洋公园保育基金。如阁下点击从我们网站连接阁下到另一个网站的互联网连结,我们对该网站的内容及私隐及保安概不负责,阁下应参阅阁下登录的每一个网站的私隐政策。
披露个人资料
我们重视接收到的所有个人资料并尽力保持其私隐。除非阁下事先同意或法律要求,我们并不会向任何第三方转移或披露阁下资料,唯我们可能如以下所述于香港境内或境外转移或披露阁下资料(而我们并不会向另一方转移阁下资料以供其在直接促销中使用):
1. | 我们的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或商业伙伴; |
2. | 就我们的运作向我们提供服务或意见(使我们能够提供或协助我们提供阁下要求的服务、活动或设施)的任何人员、代理人、顾问、核数师、承包商或服务供应商; |
3. | 若阁下同意或不反对我们在直接促销中使用阁下资料(详情请参阅我们的收集个人资料声明内的「在直接促销中使用阁下资料」部分),我们与其分享资料以向阁下提供特别优惠及资讯的促销传讯及营运伙伴; |
4. | 对我们有保密责任的任何人士;及 |
5. | 我们根据香港境内或境外适用的任何法律、法院命令、指令、守则或指引要求需要向其作出披露的任何人士。 |
因我们无力控制非我们代理人的任何第三方(例如我们需要向其披露阁下资料的任何政府机构)的行为,阁下应留意此声明内所载列的私隐保障并不适用于根据此声明向该等第三方披露的任何资料。我们会尽量只跟负责任的第三方往来,但我们对该等第三方所提供的私隐保障并不负责。
资料保留
我们会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步骤,于不再需要阁下资料为达成此声明内列明的或于收集资料时指定的目的(包括直接有关的目的)时,不再保留阁下资料,除非法律要求或允许保留资料。
查阅及改正个人资料
阁下有权查阅及(如适用)改正或更新我们持有的有关阁下的个人资料。阁下可向我们的会籍主任发送电邮至 opcf@oceanpark.com.hk 或致函下列地址:
会籍主任
香港海洋公园保育基金
香港香港仔海洋公园
电话:(852) 3923 2300
传真:(852) 2553 5840
捐款人、「基金之友」会员、保育基金的教育或保育活动参加者可直接致电(852) 3923 2300 或致函香港香港仔海洋公园香港海洋公园保育基金改正或更新其个人资料。
更改我们的私隐政策
我们保留更改我们私隐政策的权利,但我们会于我们的网站发布更改事项方作出更改。如在任何时候我们决定以有别于收集资料时列明的方式使用个人资料,我们将于实施更改三十天前透过电邮或于我们的网站发布显眼的告示通知阁下。我们会先取得阁下的明确同意方会更改使用阁下个人资料的方式。